2024年,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成立,成立以来紧紧围绕“依法采购、优质服务、规范操作、廉洁高效”的服务宗旨和“重服务、重效率、重规范”的工作思路,聚焦文件规范、过程合规、信息公开三个重点,着力提升政府采购质效。
一是充分理解采购需求,规范采购文件。中心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与采购单位充分沟通,协助采购单位制定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及采购项目特点的采购需求,对于技术要求高、预算金额大的项目建议采购单位通过专家论证、市场调查等方式确定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,确保制作的采购文件合法、合规,符合采购需求。
二是严格开标评标流程,确保过程合法。中心认真履行职责,采购实施过程中,引导采购人随机抽取评审专家,严格落实评审专家回避制度,严肃评审纪律,要求评审专家独立客观评审、采购人代表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。同时,按要求对开标、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,确保采购过程阳光透明、公平公正,也确保每一个项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。
三是强化采购信息公开,促进公平竞争。深化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,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采购公告、结果公告等项目信息,包括资格性审查、符合性审查、认定为无效投标(响应)的原因、评审得分及排序等,并将信息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信息发布网站。通过全过程公开政府采购信息,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获取到采购信息,此外,扩大公众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,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不正当的竞争。